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部门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预算法》和《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对象 本次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申请安排的2020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二、监控方式 绩效运行监控采取部门绩效监控和财政绩效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部门绩效监控:市直各部门是实施预算绩效监控的主体,牵头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财政部门集中报送绩效监控结果。预算执行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下同)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并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财政绩效监控:市财政局在部门自行监控的基础上,抽选部分项目进行财政绩效监控。 三、工作步骤 每年8月和11月,市直各部门要集中对1-7月和1-10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监控汇总分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收集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对照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 (二)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三)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预算执行单位在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附件2),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报送绩效监控报告。市直各部门年度集中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绩效监控总报告。8月31日前,各部门将《2020年度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汇总表》(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附件2)以及《2020年1-7月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总报告》(附件3)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和绩效办;11月30日前,将《2020年度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汇总表》(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附件2)以及《2020年1-10月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总报告》(附件3)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和绩效办,电子稿发送至jxb1829@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绩效运行监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尽快将预算绩效运运行监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市直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按要求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尽快分解落实。要加强内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数据资料要做到真实可靠,报告内容要确保客观公正。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确保绩效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机制,做到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绩效监控就跟踪到哪里,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本次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拟纳入2020年度市直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之中。 附件:1.2020年度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汇总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3.2020年1-N月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总报告(参考提纲) 南昌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 抄送:江西省财政绩效管理局、各县区财政局。 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