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支出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决定启动我市2020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对象及范围
市级各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2020年度申请安排的全部财政资金。
二、编报内容及方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市级各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运用全部财政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为全面准确反映各部门各单位产出绩效,本次绩效目标编制采取上下级单位独立编制的方式进行,即机关本级按要求编制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各级预算单位按要求编制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表格详见附件1、2,表格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级预算单位于2019年12月16日前完成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并报送至预算主管部门,各预算主管部门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汇总表(附件1)以及审核后的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市财政绩效办,电子稿发送至jxb1829@163.com,佐证材料自行留底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好财务、业务等相关环节工作,指导和督促预算单位按时按质做好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体系。
(二)提高认识,实事求是。各部门应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在已申报的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础上,科学设定切实可行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尽可能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应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标设置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客观公正。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汇总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2.具体目标绩效指标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南昌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