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台办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对台工作和涉台事务的有关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对台工作。
2、调查研究台湾局势,及时提出情况报告及对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市有关涉台地方法规。
3、协调处理我市重大涉台活动和突发事件。
4、指导和协调全市吸收和利用台湾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工作。
5、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与台湾在金融、文化、学术、科技、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我市与台湾两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6、做好全市的台胞接待、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昌台人员交往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7、归口管理全市涉台教育和对台新闻宣传工作。
8、负责对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的领导,做好我市台湾省籍同胞的团结、教育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